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的重要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3〕53号)文件相关规定,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参保居民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保范围: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二、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期内缴费享受政府补助,个人缴费标准(含学生、儿童)为380元/人。集中缴费期以外缴费,政府补助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为1020元/人。
三、待遇享受期:集中缴费期内缴费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以外缴费为自成功缴费之日90天后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参保方式:
1.窗口办理:新参保居民可就近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
2.线上办理:新参保居民可通过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参保。
五、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居民可通过“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或“中国工商银行微信公众号”进行手机线上缴费。
2.银行柜面缴费:可在哈尔滨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重要提示:2023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取消批量扣款缴费方式,居民需自行缴费,请不要将保费存入签约银行账户等待批扣!
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仔细阅读以上通知,务必于集中缴费期内缴纳保费!
平房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