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育儿假制度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天数计算: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假期(双休不是法定休假日)。
工资待遇: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并发放工资。
权益维护:全市各级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对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假期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职工假期相关权益的,职工可向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表达诉求;或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推荐阅读:南京独生子女护理假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