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预约流程:
1.进入“南京民政”微信号,点击菜单栏“民政服务”。
2.选择“南京市婚姻登记预约”。
3.选择“婚姻登记预约”。
4.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离婚登记),选择办理人身份。
5.阅读《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点击“确定”。
6.输入双方身份证号查询记录。
7.选择所属设区市(南京市),选择婚姻登记机关,点击“确定”。
8.选择预约时间,点击“确定”。
9.填写双方信息,点击“确定”。
10.完成预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