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及病种目录
2023年8月,云南省医保局下发《云南省医保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云医保〔2023]105号),通知中明确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并将2种门诊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此项政策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执行。
调整后,昆明市共有23个门诊慢性病病种、24个门诊特殊病病种:
昆明市参保人员可持病情诊断证明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经办窗口或医保政务大厅窗口办理备案标识,即时办结。
备案标识办理成功后,可按如下标准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