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申报认定流程
每年在秋季学期九月份对各类资助对象进行资格认定,具体如下:
(一)宣传告知。包括资助的条件、资助的流程、审核监督的程序等。
(二)在线申请。申请者本人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格。
(三)三级认定。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学校组织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核实形式包括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四)结果公示。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姓名、班级、困难档次等,不得泄露身份证号、电话号、银行卡、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学生个人信息。
(五)留档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备案。
对接受资助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新学年开学后对受助生重新申报核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