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莱阳中型厢式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畅通、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结合莱阳市现行货车通行管理政策,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限通行时间和区域(第二条所列举的区域除外)。
二、因生产、生活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的需要,确需在城区核心区域内旌旗路(富水路至蚬河路)、清水路(旌旗路至龙门路)、大寺街(旌旗路至龙门路)、昌山路、玉带路、旌阳路、悦望街等道路通行的,需按照规定在“交管12123”APP上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自2024年2月28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