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地址:南湖区中心医院(新丰镇杏园路515号)
预约对象:16-45周岁女性
区域限制:限嘉兴南湖区常驻居民
申请日期:2023.9.11—2023.9.14
摇号公布日期:2023.9.15
疫苗数量:100份
电话:0573-83022267
用户须知:
1、预约对象为9-45周岁5月女性(非妊娠期或哺乳期),本次预约限南湖区常住人口。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
2、九价HPV疫苗与新冠疫苗不能同时接种,两种疫苗间隔时间至少14天以上。
3、一个身份证只能预约成功一次,仅限本人实名账号预约,不可代约,预约成功后不可转让。
4、预约接种日期成功后,未按照预约时间前来接种的情况,不论何种原因均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并且不可转让。
5、预约接种当天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出示预约成功短信(验证身份)到门诊楼二楼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现场审核,接种实行医生开单一针付一次费。
6、预约成功居民请先在“浙里办”搜索“预防接种”申领电子预防接种证,预检登记时先用“浙江证照码”取号等候。
7、接种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2023年9月19日、9月23日、9月26日)
接种注意事项:
HPV疫苗与其他疫苗不能同时接种,两种疫苗间隔时间至少14天以上。若预约成功,在安排接种期间身体状况欠佳者、准备妊娠或妊娠期及哺乳期或接种过其他类型HPV疫苗,将不予接种,建议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勿预约。月经期间如身体无不适不作为接种禁忌症。
本疫苗接种不能取代常规宫颈癌筛查,也不能取代预防HPV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其他措施。本疫苗不适用于治疗已经发生的HPV相关病变,也不能防止病变的进展。
01.接种日当天,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前往门诊进行缴费、接种。
02.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前往门诊接种,请自行和接种门诊进行协商沟通。
03.预约后,未前往门诊接种,也未联系门诊说明情况,门诊有权取消该用户的中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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