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1.发生严重亏损两年以上的,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2.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3.经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
4.其他特殊困难的。
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单位,还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并提交经公示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
月缴存基数:
最高不得超过2022年度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97.58元*3倍即30293元(四舍五入后取整);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9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