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亲人逝世后,由逝者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简称《死亡证》),在殡仪馆服务大厅填写《XX市(县)殡仪馆火化申请表》,确定火化日期和其他事项。
二、所需材料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
兰州市殡仪馆(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路532号)
四、办理时间
全年无休(18:00-06:00期间无法发放)
电话:96444、0931-2211050
政策来源:《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十条:正常死亡的遗体火化,应当向殡仪馆提供医疗机构、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依据死亡证明进行火化,出具火化证明,建立遗体火化档案。 非正常死亡和无名、无主的遗体火化,应当依据死亡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