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陕西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异地转诊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参保地规定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六)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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