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未成年人、智力、精神需监护人陪同填写申请表或评定)到区残联,由工作人员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提交办理申请,填报残疾人证申请表及残疾评定表。
2.残联部门审核完成后,打印残疾评定表,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医疗机构通过“冀时办”移动端维护残疾评定信息,将残疾评定表拍照上传,原件留存,由残联部门定期收取。
4.残联部门通过政务服务集成自助终端、“冀时办”移动端发起残疾评定结果公示,村/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冀时办”移动端下载公示文件进行张贴,公示无异议后出证。
5.残联部门通过全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进行制证,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邮寄费用自理)或等待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