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前交过的能不能提高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缴费成功了的年度无法再进行补档。
武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400元/年,最高为6000元/年,参保人员可在400元至6000元缴费区间内按100元的整数倍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同时,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省级现行最低缴费标准100/年,保持社保帮扶政策的延续性。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按省城乡居保经办规程规定,60周岁之前必须按年缴费,中途可以申请补缴前面年度未缴保费;不能向后一次性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一次性补齐以前年度中断保费或一次性补满15年保费。参保人年满60岁,缴足所有年度保费,即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