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落户条件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答: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经市人社局验证的“人才服务码”;
5.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社保缴纳清单(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成都大专落户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253036519587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