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01保租房资格条件
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保租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单位注册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的,申请人及配偶须在上述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未承租公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单位注册地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申请人及配偶须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未承租公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注:具体各区(市)“保租房+青年人才驿站”配租范围和申请流程以最新通知为准!
02保租房资格申请入口
申请人登入市保租房管理系统后,选择保租房项目提出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婚姻、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自动获得保租房资格。
1、进入市保租房管理系统(https://zhufang.qingdao.gov.cn/bzf/)
2、选择项目分布,即可查看青岛保租房项目分布情况
3、选择个人在线报名,填写信息登录即可开始报名
图源: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
03保租房申请程序
1.申请保租房资格条件
申请人登入市保租房管理系统后,选择保租房项目提出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婚姻、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自动获得保租房资格。以上申请材料,能够通过大数据手段获取的,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不能够通过大数据手段获取且需要补充证明的信息,申请人可通过人工审核方式在市保租房管理系统提交材料,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进行人工审核。
2.办理保租房入住
申请保租房资格条件通过后,向出租单位出示保租房资格。
3.签订合同
已经获得保租房资格的申请人,由出租单位按照相关政策签订保租房租赁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出租单位与承租人协商确定租金的收取,不得预收半年以上租金,押金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将分配结果录入到市保租房管理系统中,并上传租赁合同扫描件。
4.退租
申请人可按照合同约定随时提出退租申请,出租单位应当及时为承租人办理退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