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蓬江区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 | ||||
序号 | 对象(条件) | 核查证件(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 ⑴身份资料 | 转学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适龄儿童父母为境外人士 |
⑵监护人资料 | ⑴境外人士:①转学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成年人做监护人的委托书或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 | |||
⑵香港、澳门居民:提供转学对象或父(母)在蓬江区居住的居住证。 | ||||
⑶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说明:
1.蓬江区教育局负责办理区直学校的转学申请,各镇街中心学校办理相应镇街学校的转学申请;
2.转学学位将视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及各年级班额情况统筹安排;不以地段为主分配学位;
3.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区直公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5.凡是转入年级班额超过规定班额的,则该年级不再接收转入申请;
6.咨询电话0750-322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