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对象:
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家庭范围为余杭区公租房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含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和实物配租新申请家庭)——包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第一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第四档)。
预登记流程
本次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1月20日,其中:
第一、二、三档家庭及实物配租资格新申请家庭:由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D13窗口进行填表登记。
第四档家庭: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模块,选择“货币转实物”进行登记。
登记结束后,将予以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告知,并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交异议材料(提交异议材料地址: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13窗口),逾期不提交的视作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通过资格审查的家庭名单将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