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基本医保定点医院选点什么时候可以改?
答:每年的10月份至12月份可以修改次年的普通门诊选点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注意:
已办理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备案的三类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备案有限期内,暂停享受我市市内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可在备案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选点规则参照市内执行;若选点之后中途出现办理了以上备案的参保人,请及时变更备案地选点,此前市内已选点的普通门诊待遇将会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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