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订)》重点内容
为加强管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修订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当前,南昌正围绕新《条例》,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文明骑行主题宣教活动,大力推行电动自行车“六不一戴”安全行车管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违规载人、不违规乱停和戴安全头盔,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罚相结合,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推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上牌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包括补领登记证或者换领号牌,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新《条例》实施后,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转移、补领、注销等登记业务,可以到南昌任意一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南昌还将逐步推行电动自行车数字化号牌。
在此,市公安局交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
骑乘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
新修订的《条例》将原条例规定的“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修改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对于不遵守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新《条例》强化了通行秩序、新增了让行规定,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桥等区域通行。同时,明确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减速避让的规定。
使用电子设备的行为均被禁止
即将实施的新《条例》,将原条例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修改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子设备”的规定,除了原有的禁止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之外,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浏览网页、发送信息、看视频、打游戏等等使用电子设备的行为都列入了禁止的范围。
新《条例》强化了号牌的管理,对不按照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实施故意遮挡、污损、折翻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新增了驾驶资格规定,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
多措并举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将每月组织5家运营企业负责人召开工作例会,讲评各运营企业月度管理情况,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管理制度。对运营企业采取月评价、季考核的制度,强化日常运行监管,排名末位的实行减量运行。
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地铁周边等重点区域,南昌将采用疏堵结合的方法,坚持“规范设位、停车入位、管理到位”的原则,研究“一地一策”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结合“路长制”压实企业责任,共同做好重点区域共享电单车停放管理。
政策来源:南昌发布
https://mp.weixin.qq.com/s/Z2m6tkVXCTZ9Djy1DKwn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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