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宁夏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该《通知》明确,2023年1月1日起按政策生育第二、第三个孩子并落户宁夏的家庭,可以申请育儿补贴金。
育儿补贴申请流程:
一、具备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宁夏户籍的城乡居民,自2023年1月1日零时以后按政策生育第二、第三个孩子并落户宁夏的家庭。
2.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计数原则:
1.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金(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
2.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金(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
3.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金;
4.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数不包括:婚外生育的子女、收养的子女及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补贴标准:
1.一次性育儿补贴金。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2000元,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4000元。
2.按月发放的育儿补贴金。此外,按政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从出生当月起,每孩每月发放不少于200元的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孩子死亡或户籍迁出宁夏的,次月停止发放。
申报及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由父母向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填写《宁夏育儿补贴金申报表》一式两份。
夫妻中一人已死亡销户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户籍信息和身份证号码,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2.受理初审。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3.审核发放。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发放意见,报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4.申请时限。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孩子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孩子入户后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发放方式。按照“一卡通”方式将补贴金发放到人到户。
此项政策试行2年后,自治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口变动趋势、政策实施效果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延续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