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投靠亲属落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落户。
1、夫妻一方投靠。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子女
4、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
办理材料: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籍证明或户☐簿;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无工作证明(配偶是城镇居民户☐的,须由户☐所在地的就业登记机关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工作证明、失业证或与西宁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成年子女未婚证明(随迁子女己到婚龄的,须由户☐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和就业局出具未婚证 明及无工作证明);
4、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5、原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母(父)子(女)关系证明;
6、无工作证明(由户☐所在 地的就业登记机关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工作证明、失业证或与西宁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由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规范的父母户☐注销证明及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
8、收养的,需出具民政部门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寄养的,需出具寄养协议和公正机关的公证书。
办理地点:西宁市公安局户籍办理窗☐(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6点
办理咨询电话: (0971) 8251610
办理流程:由分局户籍窗☐受理整理材料,公安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审批后,上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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