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一、申请主体
▪ 单身人士,本人为申请人。
▪ 家庭(配偶和未婚子女需共同申请),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户籍情况: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 就业情况:与闵行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 (含一年)劳动(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 住房情况: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其中,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和原南汇区的,且申请家庭成员均不是该户籍地住房产权人的,该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 其他情况: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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