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贷款变更抵押物
申请条件
①变更后抵押房屋应产权明晰,不影响公积金中心实现抵押权;
②变更后的抵押房屋应与原抵押房屋坐落于同一区域(市内四区与高新园区视为同一区域);
③贷款余额与新的抵押物价值之比不高于该笔公积金贷款审批时核批的贷款成数,超过成数部分需做提前部分还款。
申请材料
①抵押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变更抵押物相关材料原件1份;
③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原件1份(贷款有担保或保险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经办办事处申请办理。 2.经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签订借款变更合同。 3.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办理时限
当事人本人到场,材料齐全的,当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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