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停收费标准:
缴纳报停建筑的30%基础热费,同时全额缴清该房屋历史欠费。
存在以下情况的用户不能办理报停:
(1)不能分户控制又不能与系统有效断开的;
(2)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3)新建筑入网要进行热态调试,第一个采暖期不能办理报停;
(4)用户有历史欠费未缴清的不能办理报停;
(5)未缴纳30%基础热费的。
在此,还要提醒办理供热报停的用户注意以下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停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需全额缴纳采暖费。
(2)在停热期间,要做好室内保温措施,以免造成室内管道及设施设备冻裂、损坏。
(3)用户要求恢复供热时,需按照申请恢复供热流程,填写“复供申请单”,经我公司同意后并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围障碍物,按整个采暖季金额补齐热费,方可复供。
(4)用户不得私自开封或暴力破坏我公司张贴的停热封条。
(5)对于弄虚作假办理报停或停热后未经批准擅自恢复供热的用户,将列入太原市热力集团失信用户人员名单,今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暂停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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