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在缴费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高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70%,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40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600元,如果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可同时享受用药保障。
门诊慢特病待遇
2023年9月1日起,全省执行统一的居民慢特病门诊待遇政策,我市居民门诊慢特病从43个病种增加至47个病种,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具体报销流程以各区县(市)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