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精简材料、优化流程,于今年8月施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①证明材料三合一、电子化
该举措将《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进行整合优化,统一调整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
②网上申请实时开具
证明开具方式也进行了调整。以往职工须线下出具纸质材料,现在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就能实现《个人信息表》网上申请、实时开具。
③窗口核码即可查验
《个人信息表》开具后,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办事只需出示电子码,工作人员核码后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在线查验职工相关信息。
温馨提醒: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目前仍可以使用,过渡期为1年。2024年8月将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