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人员业务考核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23〕1号)精神,申报高级教师须参加市组织的业务考核。为确保业务考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23年8月27日(星期日)上午
二、考核对象: 2022年度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人员
三、考核地点:莆田市实验小学
四、考核内容
(一)教材选用
讲课考核内容,小学教师统一考核莆田市2021-2022学年三年级下册教材(具体教材版本以附件为准);幼儿教师考核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下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8年1月第2版)中的内容。教育教研机构、校外机构申报人员参照选用上述教材。
(二)讲课(片断教学)
1.随带材料:被考核对象每人须自带同一教材一式二本、身份证原件、水笔。
2.课题确定:“讲课”课题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被考核对象先抽顺序签,1号者为代表在评委确定(当天当午)本册若干课题中随机抽签确定为课题内容。
3.制作讲课稿:按照被考核对象1号者临考前抽到的课题,被考核对象按照抽签的序号,每隔10分钟依次到指定的制作室完成书面讲课稿并附上板书设计(将学科、签号填写于讲课稿第一张右上角,不得填写其他个人信息),制作讲课稿时间60分钟,字数在800字以上。
4.讲课:完成书面讲课稿制作(60分钟)后,被考核对象(只带课本及讲课稿)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的考室进行讲课考核。讲课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之内,要求被考核对象边讲课边把板书设计用粉笔书写在黑板上。
5.分数比例:考核总分100分。业务考核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师素养、板书设计”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具体要求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上午7:30报到,讲课业务考核时间半天。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或缺席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举行补考。
2. 严禁冒名顶替,严禁携带通讯工具或其他规定以外的材料进考点;严禁在讲课稿上做违规信息记号;严禁向外泄露有关考核内容;严禁考核过程中向评委泄露个人身份信息。违反上述纪律者一律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参评对象,以便做好参加考核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