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用人单位引才补贴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纸质或电子版 |
申请表 | 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附件4申请表,引进人才信息需填写清晰、准确并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打印并贴上引进人才近半年大一寸彩色照片,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完成填写后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 | 提供人才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劳动合同 | 提供引进人才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的单位需与当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及申请表填报单位一致。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和学位毕业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 1.提交引进人才本人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并须提供自学信网查验的相关截图; 2.提供引进人才本人国(境)外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 以上有关证书及查验截图,提交时须以彩色图(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查验截图等 | 一、引进人才持职称证书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对该系统无法 查询验证的职称证书,申请人可提供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需写上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人社部门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或发证单位名称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上的查询截图)。 二、引进人才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证书查验”栏目或财政部官网首页"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或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的“证书查询”栏目、或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该资格的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以上材料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 一、引进人才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人才本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彩色件 2、提供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须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验,并截图。 二、引进人才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人才本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彩色件 2、提供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验本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并截图以上材料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 1.引进人才需提交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自学信网查验的相关截图; 2.引进人才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以上有关证书及查验截图,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查验截图等 | 一、引进人才持职称证书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对该系统无法查询验证的职称证书,申请人可提供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需写上档案管理部门的 联系电话);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人社部门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或发证单位名称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上的查询截图)。 二、引进人才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证书查验”栏目或财政部官网首页"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或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的“证书查询”栏目、或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该资格的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以上材料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一、引进人才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彩色件: 2、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验,并截图。 二、引进人才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彩色件; 2、提供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验本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或高级技师,并截图 以上材料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查验截图等 | 一、引进人才持职称证书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对该系统无法查询验证的职称证书,申请人可提供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需写上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人社部门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或发证单位名称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上的查询截图) 二、引进人才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请上传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证书查验”栏目或财政部官网首页"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或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的“证书查询”栏目、或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该资格的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以上材料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任职证明 | 申请单位填写内容需清晰、准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所填写的人才任职岗位须与劳动合同一致(须为研发技术类岗位),如非一致,需要提供相关的岗位佐证材料 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公司在莞开户银行卡 | 提供以下任意一项: 1.提供本单位在莞银行开户许可证; 2.提供本单位在莞开户银行卡; 3.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单位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开户账号,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其他佐证材料 | 一、如申请单位属于在莞省属企业或东莞用人单位在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要补充提供引进人才申请时在本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记录清单, 二、如引进人才劳动合同上的任职岗位与任职证明的不一致(须为研发技术类岗位),需要提供相关的岗位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参考:提供跟申请人有关联的研发项目、专利发明等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 电子版 |
特别注意: | 1.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只能一个流水号提交一位人才信息 2.用人单位引才补贴需要进行安全信用审查,引进的人才需在安全信用审查期间仍在申请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 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