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哪些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地方特产2023-09-25 10:30:23无忧百科

大连市哪些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大连市哪些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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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热线:12333

  医保卡挂失及异地急诊服务热线:888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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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援助热线号码:

序号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1

大连市就业管理中心

84369017

2

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82745201

3

西岗区就业管理中心

39661800

4

沙河口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84590256

5

甘井子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86589481

6

旅顺口区人才(就业)服务中心

62682205

7

普兰店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83130773

8

瓦房店市就业服务中心

85612501

9

庄河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89725639

10

长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89882505

11

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65891578

12

保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88033766(局)

87180631

13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4821906

14

长兴岛经济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85098807

15

花园口经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918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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