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撤销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应该怎么做?
情况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网签合同)未签订前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撤销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预登记手续:
①身份证原件;
②《撤销住房公积金首付款预登记申请表》(加盖房地产企业公章);
③《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预登记受理回单》。
情况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网签合同)已签订买卖双方按以下程序到住建、公积金部门办理退房和退款手续:
第一步:
申请人、房地产企业一同到住建部门办理退房手续,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将已划转用于首付款的公积金退回公积金中心账户。
第二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撤销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预登记申请:
①身份证原件:
②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
③银行的划账通知书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