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一般分为:经验型与理论型,经验型是在实践活动中的基础上,理论型是以理论为依据。逻辑思维是人的理性认识阶段,人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类型反映事物本质与规律的认识过程。
逻辑思维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定义、分类、关系和顺序。主体明确了以“谁”为主和以谁为辅;定义明确了什么是主体;分类明确了按不同分类规则划分的类别;关系明确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及主体不同类别间的关系,包括相关关系、包含关系、属种关系、所属关系等;顺序明确了各过程进行的先后顺序。
社会实践是逻辑思维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社会实践的需要决定人们从哪个方面来把握事物的本质,确定逻辑思维的任务和方向。实践的发展对于感性经验的增加也使逻辑思维逐步深化和发展。逻辑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概括的反映,它凭借科学的抽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具有自觉性、过程性、间接性和必然性的特点。逻辑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等。
逻辑思维要遵循逻辑规律,这主要是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辩证逻辑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违背这些规律,思维就会发生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形而上学等逻辑错误,认识就是混乱和错误的。
逻辑思维的特点是以抽象的概念、判断和推理作为思维的基本形式,以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和具体化作为思维的基本过程,从而揭露事物的本质特征和规律性联系。抽象思维既不同于以动作为支柱的动作思维,也不同于以表象为凭借的形象思维,它已摆脱了对感性材料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