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1949年确定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普通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普通话”一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1949年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确定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普通话。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