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速报》从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知道到,日前,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王某某、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
2018年11月以来,被告人李某某通过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在河南一带收购生猪,再将生猪运到河北由他人办理检验检疫、屠宰事宜,后通过躲藏边检、落地检的方式,将屠宰好的寒鲜猪肉运输到浙江瑞安鲍田一带销售牟利。
2019年1月被瑞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查获。经检测,查获的猪肉中有少部分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呈阳性。
目前,案件正由审判机关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