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凌晨,早起的市民意外发明:一夜之间,郑州市天明路快车道上,有人抛弃了数百斤臭猪肉(如图)。这已是近期的第二次了!半月前,这样的事情就发生过一次,当时抛弃的猪肉有两三千斤,不少被人捡走了。
对于这种行为,大河报记者多方盘问,诸多职能部门都表示“管不了”。而据记者查询,此举已涉嫌违法。
诧异:一夜之间,马路边扔了数百斤臭猪肉
昨日下午3时20分,郑州市天明路与红专路交织口向北约300米路西的快车道上,许多路过的人都不得不捂着鼻子通过——这里的臭味确实令人作呕。
臭味的源头,是快车道上的一大堆猪肉。记者现场看到,这些肉有猪后腿、肋排、前腿等,目测已经存放了较长光阴。这些臭肉块放在一个破床垫上,旁边还有不少建造垃圾。
“一定是夜里有人卸到这儿的,太缺德了!”附近一小区的门卫左师傅说,昨天傍晚这里还很洁净,今天一早就有了。
左师傅说:“首席次是在半个月早先,有人在这里扔了两三千斤,还不算太臭,都被人捡走了……”
左师傅生怕,这些猪肉约摸携带传染病之类的,这样随意抛弃,会不会对过往路人及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无奈:问来问去,诸多部门表示“管不了”
对于这些臭猪肉,一路之隔的信基副食品市场的多家商户均表示不知情。他们分析,有约摸是周边的寒库干的,“应该是存放光阴太长,变质了,货主不想要了”。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向郑州市金水区疾病控制中央反映了此事,其工作人员表示,处理这些猪肉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职责。
随后,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也明确表示,作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他们只尽职监管正规的屠宰场,“出了屠宰场,我们就管不了了”。
此外,郑州市、金水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都表示,这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畴。
当天下午,接到郑州市110指挥中央的转办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新村城管执法中队赶到现场。一位李辛ⅰ职人说,他们会阻挠当事人随意倾倒垃圾,但一旦倾倒后,他们只能催促环卫方面进行清理。
最后,事发地所在的南阳新村街道办丰二社区网格长陈先生表示,他已与街道办尽职环卫工作人员进行了对接,将清理转运这些臭猪肉。
说法:随意抛弃涉嫌违法,最高可被追刑责
虽然诸多部门都表示“管不了”,但大河报记者查询发明,随意抛弃、倾倒来历不明动物尸体、尸块的行为,已经涉嫌违规违法,甚至涉嫌违犯刑法。
我国现行《动物防疫法》第75条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
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9条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我国《刑法》第338条更是规定,违抗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造成重要环境污染事故,致使 公私财产遭受重要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吞涮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尤其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吞涮……
昨晚9点多,该社区网格长陈先生向记者反馈称,经向街道办领导汇报,这些臭猪肉已所有被清理走。“说实话,我们也很无奈,你说跟我们关系到底有多大?最后都压到我们头上。”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