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驾驶证的准驾驶类型是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其他准驾驶车型有C1、C2、C3、C4、M驾照允许驾驶的车型。
中型载客汽车被定义为长度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车。
C1、C2、C3、C4、M驾照相对应的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机械车。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B1驾驶证不可以驾驶B2准驾的车型。
附增驾B1的条件:
已持有(C1)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而且年龄在21-50周岁之间, 申请增加(B1)准驾车型的,应在本记分周期(今年)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去年)内没有满分(12分)记录,便即可向户籍地车管所申请增驾,因为法规规定办理增加(B1)业务只能在驾驶人户籍地车管所进行申请,而不在暂住地进行。
经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合格后即能拥有B1准驾车型记录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