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
记者从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
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于日前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涉及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从2023年9月20日开始执行
《通知》明确:
2023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可上浮20%,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除上述新政策外
今年以来,孝感住房公积金
还出台了一系列贷款上浮政策
借款申请人第一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为6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原最高额度60万元基础上上调10万元)为70万;
生育多孩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的基础上可上浮20%等。
据了解,适时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地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孝感日报 全媒体记者闵丽萍 通讯员周学利
制作:盛为华
出品: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