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9月20消息(见习记者 梁中明)9月20日,广州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广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后,在广州市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通知》同时提出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大力加快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发展。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多主体、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稳慎有序开展规划建设。
据了解,9月以来,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宣布放宽或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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