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称,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惠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之日0时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对此惠州资深地产策划人胡光宇评论说,一定程度上,认房不认贷,这个政策是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的置业成本,提高购房需求,有助于促进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推动市场形成新需求,但是在惠州市场的效果,目前还不好评估。
胡光宇还解释,惠州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可能会让部分在短时间处于观望心理的客户,买房的决策和观望时间缩短,当下惠州执行的是首套利率3.7%,二套利率4.6%到4.8%,对于部分改善型客户来说,还是有利的,节省了购房成本,差不多省一个点利息。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