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日电 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当日稍早,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站也发布消息,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8月30日,广州率先宣布执行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当晚,深圳亦发布通知,宣布自8月31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这也意味着,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均官宣“认房不认贷”。
此前于8月25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公布,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中新经纬APP)
【编辑:付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