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 青岛第二批次集中供地中河西预制品厂地块地块出让,最终被青岛和达珑泽投资有限公司斩获,成交楼面地价11210元/㎡,成交总价8.17亿元。
河西预制品厂地块即SF0903-15地块位于市北新都心板块,南至新宁路、西至宁乡路、北至SF0903-16、东至SF0903-16,占地面积约2.08万㎡,容积率3.5,建筑面积约7.29万㎡,商住比1:9。起拍单价11210元/㎡,起拍总价8.17亿元,竞买保证金为拍卖起始总价的100%。该地块系河西片区改造项目二期用地,一期为和达君玥项目。
(仅供示意,地块位置及范围以出让文件为准)
河西片区改造项目二期于2022年启动拆迁,安置区于2023年7月开工,其土地整理单位、安置房代建单位均为本土房企。
备注: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1、道路:地块周边新宁路、宁乡路、开平路均为成熟市政道路;
2、教育:青岛市实验幼儿园、青岛博文小学、市北中学等;
3、文体:用地东侧规划街道体育中心、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农贸市场等;
4、周边小区情况:万科紫台,长沙小区,泰成玲珑郡。
其他说明:
1、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青岛河西实业总公司(甲方)签订《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经济发展用房回购协议》,甲方优先购买乙方经济发展用房建筑面积约 7287.84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回购单价不低于土地评估楼面地价与建筑安装成本之和:
A.总购买价款=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备案面积为准)*成本价格(成本价格等于土地成交楼面价与建设成本之和,以双方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审定的价格为准)。
B.经济发展用房产权办理完毕后由乙方包租运营,运营期限不低于10年、相关年租金收入、付款方式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C.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约定,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建设成本审定,每延期一天,乙方按总购买价款的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日的,乙方还须按照总购买价款的10%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河西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房屋定向购买协议》,甲方优先定向购买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乙方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不高于3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实测绘面积为准:
A.甲方优先定向购买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乙方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不高于3000平方米。
B.本项目商品住宅在具备预售条件后,由甲方优先选择定向购买房屋的位置,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方可对外销售其它商品住宅。
C.如乙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完成竣工交付,乙方须承担相应安置户的超期过渡费及相关经济损失,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
D.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造成应安置户无法顺利选房定位,乙方应按照总购买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由此对甲方产生的所有损失,并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
3、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签订《市北区新都心片区SF0903-15地块公服配套建设协议》,公服配套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北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单位:
乙方在市北区新都心片区 SFO903-15 地块 (地块名称或小区名称)开发居住项目的同时,负责同步投资建设配套社区公共设施两所,包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站,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
4、以上协议由市北区政府负责在其官网公示,并负责做好协议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竞买人如需了解协议有关内容,可到市北区政府官网查询。
5、土地竞得人须充分了解本地块西侧墓地及周边其它不利因素,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说明,在项目建设、销售及房屋交付后由此产生的相关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解决。
2023年第二批次住宅用地拟出让地块共计14宗,占地面积约48.8万㎡,总建筑面积约124.5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