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城市政策|土地市场|企业动态|人事动态
1、统计局:8月CPI由降转升,PPI环比首次转正
9月15日,国新办举行8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价格方面,8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由降转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降幅收窄,环比上涨是今年以来首次转正。具体来说,8月份CPI同比上涨0.1%,上月为下降0.3%;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8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3.0%,降幅比上月收窄1.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
2、财政部:前8月房产税收入2470亿元,同比增长6.9%
9月15日,财政部公布2023年8月财政收支情况。1~8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796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27885亿元,同比增长12.9%;非税收入23911亿元,同比下降3.6%。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4043亿元,同比增长3.7%;房产税2470亿元,同比增长6.9%;城镇土地使用税1442亿元,同比下降3.7%;土地增值税3980亿元,同比下降14.9%;耕地占用税787亿元,同比下降17.3%。
3、70城房价解读|二手房价格上涨城市数量创近两年新低,一线城市二手房跌幅明显收窄
国家统计局2023年9月15日发布2023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解读称,进入8月份,市场继续探底,降温态势延续。8月份70城新房、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城市数量较上月减少,再次刷新年内最低水平;新房、二手房价格延续下滑态势,环比跌幅再扩大,其中,一线城市二手房价格跌幅明显收窄,政策利好下市场预期有所改善。预计接下来市场有望实现底部回升。
4、开发经营解读|8月市场“累计下行,单月改善”,新政促整体信心提振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诸葛数据研究中心解读称,房企投资信心依然不足,开发投资维持16个月负增长。销售指标方面,8月单月销售止降回升,但同比仍然维持下滑态势,且累计销售降幅进一步扩大,短期市场复苏压力犹存。新政提振市场信心,预计随着利好政策持续发力,9月销售有望继续改善。
1、合肥: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政策
9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具体政策内容如下:1、调整限购政策,在本市市区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购房人,不再审核购房资格。2、调整限售政策,销售登记起始时间在本通知发布后(含当日)的房源,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人才公寓等特殊情形商品住房需上市交易的,仍按相关政策和合同约定执行。3、调整信贷政策,落实国家信贷政策最新要求,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4、调整价格政策,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优质优价,取消商品住房楼层差价率限制。5、强化住房保障,在发挥好现有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兜底保障作用的基础上,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
2、济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9月15日,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自9月15日起,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3、深圳:支持住房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9月15日,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4、长春: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多子女家庭可上浮30%
据吉林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长春市发布《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对符合长春市促进来(留)长就业创业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如不超过50万元,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在其他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5、河南周口:调整“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3日,河南省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认房不认贷”政策规定的通告》,其中,借款人及配偶,原需户籍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调整为由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无成套住宅记录的认定为首套房,有出让记录的不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中已结清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记录,不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有本地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均被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禁止向购买被认定为家庭第三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6、广东湛江:正式执行“认房不认贷”
9月14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布,湛江实行“认房不认贷”。《关于优化湛江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7、广东韶关:官宣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4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8、广西玉林:执行“认房不认贷”,年底前购买新房可补贴100%契税
9月14日,广西省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玉林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共13条措施。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玉林城区(含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玉林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玉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公积金方面,出台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贷款额度最高可调至60万元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9、四川石棉县: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提高20万元,全力支持房企开展住房团购活动
9月13日,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等。其中提出,鼓励房地产企业促销。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商品房销售面积5万平方米、8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个房地产项目分别给予不低于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奖补。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对医务人员、教师、外来务工人员、石棉籍在外工作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团购活动,并给予适当购房优惠。在石棉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单缴存职工提高到60万元,双缴存职工提高到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意味着最高可贷90万元。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首付款。
10、安徽六安: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发放购房券进行安置
9月14日,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共10条措施,涉及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发放购房消费券、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行购房券安置等。实行购房券安置方面: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发放购房券进行安置。支持开发企业对持券购房人给予购房优惠。
1、北京:挂牌丰台区北宫镇一宗预申请宅地,起始价约34亿元
9月14日,北京市规自委挂牌丰台区1宗预申请住宅用地,地块土地面积10.06万平方米,建筑规模不超过11.07万平方米,起始价33.8亿元。据悉,该地块具体为丰台区北宫镇辛庄村II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A-05-1、A-06、A-06-1地块,容积率1.1,控高12米,期房销售指导价6.4万元/平方米,现房6.6万元/平方米(浮动10%)。
2、武汉:3宗地块成交金额20.5亿元,中能建19.45亿摘取青山地块
9月15日上午,武汉市通过网上拍卖出让4宗地,3宗地块成交,一宗延期。3宗地块总成交金额20.5亿元。其中,位于青山核心板块的P(2023)055号地块由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19.45亿元竞得,楼面价10500元/平;P(2023)058号百步亭医疗地块由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0206万元竞得,楼面价2700元/平;P(2023)057号东西湖商服地块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330万元竞得,楼面价785.71元/平。P(2023)056号地块延期至9月28日出让。
3、扬州:挂牌7宗涉宅地块,起始总价约22.31亿元
9月13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扬州市本级挂[20239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宗地块共计土地面积25.74万平方米,共计起始总价约22.31亿元。
1、绿地集团:先后获邮储银行和西安银行项目贷款超20亿元
9月14日,绿地集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约合作,根据协议,在充分理解绿地集团产业特点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邮储银行迅速制定方案,第一时间审批并落地了一笔金额为16.8亿元、期限为15年的经营性物业贷款。之前的9月12日,西安银行对绿地的3.5亿元项目融资也根据工程进度放款2亿元。
2、远洋集团:暂停所有境外债支付
9月15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境外美元债停牌公告,涉及8个美元债债券。公告提到,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情况,经其审慎考虑,将暂停其所有境外债务(包括下述境外美元证券)项下的付款,直至整体重组及╱或延期解决方案获得实施。远洋集团将继续积极与相关持份者包括银行、债券持有人及金融机构磋商,以展期及╱或重组相关境外债务。
3、绿城集团:成功完成发行10亿元债券,利率4.31%
9月14日,据上清所消息,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3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本期债券发行人为绿城集团,于2023年8月31日发行,债券简称"23绿城房产MTN001(绿色)",债券代码为102382357,期限为3年,有效申购家数9家,有效申购金额10.6亿元。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发行利率为4.31%。
4、华发股份:拟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
9月13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规模20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金额为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2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置换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自有资金。
5、中国建筑:前8月新签合同总额2.68万亿元,同比增长11.9%
9月15日,中国建筑发布公告,前8月新签合同总额2.68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实现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实现地产业务合约销售额2924亿元,同比22.6%。
1、金融街:选举杨扬为董事长,盛华平、赵鹏为副董事长
9月15日,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六项议案均获赞成。据悉,金融街第十届董事会选举杨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选举盛华平先生、赵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在积极筹备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筹备完成后将及时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