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使停车资源惠及更多群众,根据《海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海发经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自2023年10月14日7:00起对海门城区育才路、狮山南路、黑龙江路、人民中路、南海路、海兴路、北京路、张謇大道、洱海路共计九条路段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启动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通过价格杠杆缓解中心城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相对突出的停车矛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费区域
序号 路名 起止路段 方位 车位数 起 止 1 育才路 解放路 人民路 西侧 11 2 狮山南路 解放路 东洲路 东侧 18 3 黑龙江路 青海路 解放路 西侧 41 4 人民中路 静海路 拥军路 北侧 7 5 南海路 江海路 海兴路 北侧 19 越秀路 张謇大道 42 6 海兴路 人民路 丝绸路 两侧 92 7 北京路辅道 张謇大道 圩角河 两侧 76 8 张謇大道辅道 南海路 北京路 两侧 84 9 洱海路 日新河 长江路 两侧 89
二、收费细则
收费时段:白天7点至夜间18点
免费时段:夜间18点至白天7点
停放时段 | 收费标准 | 备注 |
0—45分钟(含) | 0元 | 1.小型车每日收费15元封顶,过夜车辆次日停车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2.免收停车费车辆类型等其他事项,按照【海发经发〔2019〕2号】规定执行。 |
45分钟—1小时45分钟(含) | 5元 | |
1小时45分钟(含) |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 |
此收费标准对象为小型车收费标准。小型车位蓝牌照(黑牌照)、绿牌照;中大型车为黄牌照,中大型车收费标准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增加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