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及《如东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9〕49号)、《关于明确我县机动车道路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价〔2020〕175号)、《关于明确我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价〔2020〕17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县城区停车收费相关优化措施通知如下:
一、县城区公共收费停车场。
(1)县城区收费公共停车场首时段收费下调。将收费公共停车场首时段费用由5元降至3元,一类区首时段收费3元/2小时,二类区首时段收费3元/3小时。首时段免费时长30分钟不变。
(2)年卡套餐。一类区域公共停车场1600元/年;二类区域公共停车场1400元/年。
二、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二类区月卡、年卡套餐。在二类路段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面向周边小区业主、附近单位人员停车办理包月或包年套餐,在购买路段24小时免费停放,月卡:160元;年卡:1600元。
三、二类区域免费停车路段:滨河路(弹琴路至人民南路)、国清路(人民南路至香格里大街)、华庭路、朝阳路(日晖西路至珠江路)、富春江路东段(泰山路以东)、武夷山路、井冈山路、水韵巷、泰山路、长江路、湘江路、南环路、东环路等免费停车。
四、学校周边主要路段(黄海西路、幸福路、日晖路、友谊西路、富春江路西段钟山路至通洋路)及公共收费停车场(掘港小学、实验中学停车场)放学时间段内免费停车一小时。
五、居民区及热门商圈附近停车场(青年公园停车场、亚萍停车场、珠江路莫泰西停车场、掘港小学停车场、通海路停车场、地中海停车场、宾东停车场)周六、周日免费停车。
六、相关要求
(一)城市道路泊位临时停车泊位允许收费时段可根据停车供需状况、交通拥堵状况等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二)运营单位要完善包月、包年收费管理制度,认真核实相关包月、包年车辆信息,维护群众利益。
(三)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显著位置设置规范化的标价牌,公示允许收费时段、包月、包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12345、12315)和服务咨询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自2023年9月18日起执行。
如东县城区停车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县城区停车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