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前公示改造方案,充分尊重居民意见,已经成为推进社区事务的必要前提。
最近,徐汇区桂莘小区因为房屋外立面颜色产生分歧:小区居民认为小区原本的“赭红色的颗粒感墙面配部分马赛克饰面”外立面,加上爬藤植物自然生长,很有海派风情;但小区实施的“三旧三新”改造中,街道、居委因为整个街道要统一色系,要将小区外立面要改刷为米黄色,马赛克饰面也会被米黄涂料覆盖,并且很快已有几栋楼完成了改造。为此居民们提出疑问:难道居民还不能决定保留自己房子的颜色和设计吗?
单从这个问题本身出发,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小区外墙作为小区的公共区域,如果业主大会决定使用小区维修资金进行改造,需要由超过三分之二房屋数量和面积的业主参与投票,并且有超过一半业主表决同意才能通过。但“三旧三新”属于政府出钱改造老旧小区,由于此类项目无须业主出钱,会被小区居委和一部分业主代表视作对小区有利的好事而按下加速键。当这类改造工程面向业主和居民做意见征询时,往往意见反馈不够充分,为后续推进埋下隐患。
社区中的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为例,随着业主意愿征询通过比例由最初的90%放宽到三分之二,加梯这件“好事”的启动门槛降低了,尾随而来的情况是,不同意加梯的业主中一旦有人坚决反对,一些电梯加装到一半又不得不搁置。又如,有的小区做“美丽家园”综合改造前,本来和街镇做了双方出资协定,但由于改造方案确定过程中没有体现业主意愿,等到改造完成后,业主方不愿支付本该由小区支付的费用。
细看桂莘小区此次外墙征询,前期工作至少存在两点疏漏。首先,由于该小区业委会空缺,小区居委会的确可以按规定组织业主进行方案征询,但在“保持原房屋颗粒状赭红色外立面,马赛克部分进行局部修缮”这一方案胜出后,若这一表决结果如居委所说的“因流程不规范被撤下”,那在居委再次下发的《居民意见征询表》上,必须保留这一方案再次供业主表决;其次,外墙改色涉及的是全小区的公共区域,应由全体业主参与表决,而非各个楼栋逐楼征询表决可以替代,“征询一栋刷一栋”做法并不合规。
最近几年,上海市各区都在推进小区“美丽家园”综合改造,内容涉及外立面、屋面、公共楼道、小区出入口、小区道路、绿化等各个方面,这些工程对小区的功能完善和环境提升有积极作用。一位长期从事社区治理的专业人士告诉笔者,如果时间向前推10年,政府出钱为小区做整改,几乎不会遭遇任何质疑,但时代在进步,小区业主的物权意识不断提高,不断出现政府投入却还面临投诉的案例。
时至今日,提前公示改造方案,充分尊重居民意见,已经成为推进社区事务的必要前提。当越来越多的个体关心社区事务,说明业主越来越意识到自己对房子的义务和权利,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应转变思路,坦然接受这些改变。把征询工作做细做透,既是把知情权、选择权交给居民,也是在城市更新中培养他们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