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将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而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未出现在本次立法规划中。
这意味着在2028年以前,房地产税不大可能立法。
官媒证券时报也是直言,房地产税立法暂缓,税惠减负添活力正当时。
“房地产税立法暂缓”的新闻已经连续好几天刷屏了,这个新闻我是第一时间关注到,但没去分析就是觉得这是一个很平常的新闻,完全在预期之内,没必要专门写一篇文章。
最近发现网络上讨论得很多,我就简单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房地产税立法暂缓”完全在预期之内,我并不觉得奇怪。
2020年,原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撰文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也就是说如果房地产税要开征,要先立法,之后授权地方,再分步推出。可以看出这当中最少有三步,每一步怎么也得需要一至两年的时间。
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提到:
1、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2、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还提到: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也就是说,在房地产税立法之前还有一个试点。
2022年3月16日,财政部作出关于“今年(2022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的表态。
考虑到今年的房地产形势,今年最后几个月再进行房地产税试点的可能性也基本不存在。
最近,重庆还宣布:从今年9月20日开始,上述“三无”(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人员来重庆主城九区购买的首套普通住房,不用再交房价0.5%的房产税。
也就是说,对于房地产市场,现在做的是减税而不是加税。
由于房地产税到现在都还没扩大试点。它们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国家宣布由哪些城市进行试点,试点的城市公布所在城市的房地产税率,试点开征的时间。这个过程怎么也得要好几年,而且《决定》也说了:
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所以房地产税试点的具体时间并不是一刀切的。
现在的情况是试点都还没进行,更不用说立法了,所以我说2028年以前,房地产税不大可能立法。
房地产税试点和立法不大一样。试点是在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而立法是全国层面的。
试点的城市应该不会太多,此前普遍预期是深圳、杭州、上海、海南等少数城市或省份。而立法后的开征应该是全国性的。但问题是全国绝大多数的在三四城市楼市房价长期都面临下行压力,这部分城市征收的条件有限,有可能是免征或象征性征收。
而即便有可能征收的一二线城市,考虑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征收的税率也不可能过高,不会明显增加居民住房成本,甚至很多人说估计和物业费差不多,这个我还是赞同的。
所以最后的总结,房地产税现在试点都还没进行,立法肯定是没那么快的。即便是开征了,税率应该也不大可能太高,大家不必过于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