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乘客:
为加强城区公交客运管理,促进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共9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的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票价调整
实行统一票价2元/人次。
三、实施线路
普兰店区所有公交线路。
望广大市民周知。
大连普兰店龙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