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近日,北京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政策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
《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京政发〔2024〕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将《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规定的地价标准无变化,属于依法重新公布。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参照本标准执行。
四、本标准公布后,征收集体土地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落实征地补偿费用。
2019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标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11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标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低于本标准的补齐差额。
2021年5月12日之后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符合本标准。
五、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执行区片综合地价保证原有征地补偿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可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六、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事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们看看丰台的地价——
丰台的Ⅰ片区 每亩为35万,涉及宛平城办事处永和庄村、北天堂村;长辛店镇长辛店村、赵辛店村、太子峪村、辛庄村、李家峪村、张家坟村、大灰厂村;王佐镇庄户村、魏各庄村、沙锅村、怪村、西王佐村、西庄店村、佃起村。范围内共16个村。
丰台的Ⅱ片区 每亩为40万,涉及长辛店镇的张郭庄村、东河沿村;王佐镇的南宫村。范围内共3个村。
丰台的Ⅲ片区 每亩为50万,涉及花乡郭公庄村、新发地村、高立庄村、看丹村、白盆窑村、四合庄村、六圈村、葆台村、羊坊村、榆树庄村;卢沟桥乡小屯村、大井村、张仪村、小瓦窑村、卢沟桥村、郑常庄村、大瓦窑村、郭庄子村;南苑乡南苑村、新宫村、槐房村。范围内共21个村。
丰台的Ⅳ片区 每亩为80万,涉及卢沟桥乡西局村、靛厂村、岳各庄村、小井村、周庄子村、六里桥村;花乡草桥村、纪家庙村、黄土岗村、造甲村、樊家村;南苑乡东铁营村、马家堡村、果园村、石榴庄村、东罗园村、时村村、分中寺村、大红门村、成寿寺村。范围内共20个村。
丰台的Ⅴ片区 每亩为90万,涉及卢沟桥乡菜户营村、东管头村、马连道村、万泉寺村、三路居村;南苑乡西铁营村、花园村、右安门村。范围内共8个村。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全文可点击文尾左下角“阅读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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