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李域 实习生罗媛文 崔文静
编 辑丨巫燕玲
图源丨图虫
“两强两严”的监管背景下,券商罚单数量呈增长趋势。
一天之内,九张罚单,六家领罚!
5月10日,又一批券商罚单落地,北京证监局、浙江证监局、广东证监局、安徽证监局和陕西证监局披露了9张罚单。处罚主体涉及国信证券、中金公司、申万宏源、中信证券、东莞证券、开源证券6家券商及11位相关责任人。
据了解,9张罚单的违规内容主要集中在券商资管、投行和经纪等三大业务。其中,5张为资管罚单,3张为投行罚单,1张经纪业务类罚单。
在2024年全国两会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阐释未来监管工作方向,提出“强”、“严”两个重点,“两强两严”基调已明确,强就是要强本强基,严就是严监严管。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累计针对券商发出70张以上处罚通知,针对证券从业者开出的罚单超过200多张。这些券商罚单中,主要包括警示函和责令改正,其余则为立案调查、暂停业务等。
另据财联社统计,截至5月10日,头部券商悉数领到罚单,其中海通证券与中金公司(含中金财富)罚单最多,有8张,招商证券有6张,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含华泰联合)各有4张,中信建投、银河证券、国信证券各有3张,申万宏源有2张,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各有1张。随着近期涉头部券商的罚单逐渐大量出现,市场也因此调侃,“被罚多次,才算头部”。
“监管趋严将驱动行业格局变迁。”东吴证券分析师胡翔认为,当前监管部门定调“两强两严”工作重点,明确证券公司应当“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预计后续消除监管死角、校正行业机构定位、凸显行业机构功能性将成为监管层的阶段性工作重点。
资管业务问题频发
作为券商核心的业务之一,资管业务自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以来,持续转型升级,业务操作面临多项问题。
此次有两家券商的资管业务受罚,其中3张罚单与头部券商中金公司相关,另外2张则是开源证券领罚。
5月10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称,经查,中金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存在因操作风险造成流动性缺口、违规提供通道服务、同日反向交易未列明决策依据、产品账户间互相发生交易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督促中金公司应高度重视,强化合规风险管控,提升资管业务合规运作水平。
同时,因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提供通道服务的问题,徐翌成作为时任分管上述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于剑作为时任投资经理,均负有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徐翌成、于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涉及开源证券的罚单显示,2022年4月开源证券作为相关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未充分履行主动管理职责,未能有效防范发行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其发行的债券,违反了相关规定,业务分管高管武怀良、投资经理陈璐,对上述违规问题负有责任。
开源证券官网显示,武怀良曾任该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根据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对开源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督促开源证券应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改,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完善防范发行人通过资管计划认购其发行债券等相关产品的核查管控机制。
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再收罚单
投行业务历来是监管关注重点。
5月10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国信证券、刘洪志、朱星晨保荐的利尔达于2023年2月17日在北交所上市,根据利尔达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利尔达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831.71万元,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
据悉,利尔达在年报中解释,宏观经济下行,客户需求减弱导致产品业绩下滑有关,同时存货较多计提的跌价损失增加及管理费用增长也导致净利润减少。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刘洪志、朱星晨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一天,中信证券和东莞证券因上市保荐业务持续督导不力,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凌鹏、浦瑞航,东莞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姚根发、杨娜,共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均跟对泉为科技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有关。
此外,申万宏源因经纪业务被罚。据安徽证监局披露,申万宏源黄山前园南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孙某瑜,在任职期间,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未提示潜在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对孙某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5月10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监会表示,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以更鲜明的人民立场、更先进的发展理念、更严格的合规风控和更加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努力回归本源、做优做强。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守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主线,持续加强证券公司日常监管,强化执法问责,督促上市证券公司将《规定》的一系列新要求落实到位,并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行业辐射,促进证券行业机构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重磅新规规范上市券商监管
5月10日晚间,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此番《规定》修订距离上次调整已有4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综合采访与调研发现,相较于2020年版本,《规定》具有多处调整,其中三点值得特别关注。
薪酬披露三要点
券商薪酬自2021年以来热议四起。从高管限薪,到全员降薪,再到激励机制调整,券商薪酬一次次成为讨论焦点。此番《规定》,薪酬同样被列为调整重点。
《规定》明确,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及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短期激励,不得过度激励,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持续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
根据受访人士分析,这一规定蕴含三层重要信息:
首先,薪酬考核体系需要更多兼顾长期,不得过度激励。记者根据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官网梳理发现,自2023年4月以来,即有至少11家券商因薪酬问题被点名。
其次,《规定》要求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有券商内部人士透露,在限薪与降薪压力之下,有些券商存在薪酬隐蔽化、隐蔽化薪酬不再披露的情况。按照《规定》,这类现象一旦被发现大概率将面临罚单,尤其是限薪重点的高管人员,如果存在薪酬变相选择披露的情况,很可能被监管处罚。
再者,《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是当前面向全体上市公司的共同新要求;区别在于,多数上市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更为强调董监高,券商则要求对全体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加强规范。
加强再融资规范
此番证券监管规定的另一调整重点是融资规范。
《规定》要求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交易和再融资应当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聚焦主责主业,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大多数为央国企,凭借良好的信用往往能够获得较大的融资规模。《规定》再次强调上市公司规范资金用途,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券商再融资难度。同时,可能使得拟IPO券商的上市速度有所放缓。”受访人士分析。
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证券公司如何加强投资者保护?《规定》做了具体规范,综合受访人士分析:
首先,重视投资者关系。《规定》强调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以积极、认真、专业的态度回应投资者关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这一规定也是监管面向其他类型上市公司的普遍要求。
其次,上市证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证券公司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配合,就涉及证券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作出专业回应。该要求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回应的准确性、专业性,提高沟通效率和投资者满意度。
再者,进一步突出价值创造与股东回报,明确上市证券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进行合理平衡。
具体措施有二:一方面,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一年多次分红;另一方面,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加大回购注销力度。
随着去年年中以来监管持续鼓励加大分红与回购注销力度,诸多券商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回馈投资者。
加大分红力度方面,以2023年年度分红规模来看,中信证券以70.4亿元遥居券业榜首;华泰证券(38.83亿元)、国泰君安(35.62亿元)、国信证券(25.95亿元)、银河证券(24.06亿元)、广发证券(22.82亿元)、招商证券(21.92亿元)分红规模也在20亿元以上。
回购注销方面,典型如东方财富,其于2月26日公告称,将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东方财富此前披露的回购计划,此番回购资金总额高达5亿元至10亿元。
(部分资料来自财联社)
SFC
本期编辑 刘雪莹 金珊 实习生 苏锦宜
21君荐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