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6年的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案,本来已经尘埃落定,没想到又起了波澜。
深读获悉,阿里在去年底一审判决后,近日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因此将进入二审阶段。
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高院对长达6年的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应向京东赔偿10亿元人民币。
彼时,阿里官方回应“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半年后却突然变卦,这是为什么?此案进入二审后距尘埃落定或许又需要数年时间,将对行业带来什么影响?
01 阿里为何出尔反尔
从案件本身来看,阿里“二选一”的事实是十分充分的。
譬如在2015年8月,天猫宣布与迪卡侬、Timberland等20余家国际品牌签署独家合作协议,产品只能在天猫平台独家销售。2017年7月,多家服饰品牌商家称,天猫以“独家合作”为名,要求其关闭其他电商平台的品牌店铺,否则将被削减活动资源、搜索降权、屏蔽等。
自2017年8月开始,海澜之家、真维斯、森马、柒牌等上百家品牌陆续撤出京东,数量之多和时间上的集中,前所未有
公开数据显示,不少撤出京东的服装品牌,在京东的业绩增长并不算差。譬如2017年1-8月,太平鸟、真维斯在京东同比增长分别为90%、40%,GXG的增速则为120%。而从彼时的线上服装市场的份额来看,淘宝天猫占比80%以上,京东仅占8%。
阿里的二选一,直接让高速发展的京东服饰美妆业务遭到毁灭性打击,影响持续至今。对这种行为,阿里自己也“大方”承认。如阿里高管王帅曾在社交媒体表示:“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
不过,数年后阿里和王帅被啪啪打脸。2021年4月10日,阿里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下182.28亿元的天价罚单,刷新反垄断行政处罚的历史记录。2023年底,阿里又被判向京东赔偿10亿元。
很显然,作为执电商行业之牛耳的市场老大,阿里巴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是这些服装大牌在国内线上销售网络的重要渠道。而在拼多多和抖音崛起之前,这些品牌想要在线上铺货销售,除了淘系平台和京东,并没有太多可选项。
“二选一”从阿里角度而言,自然是为了防止京东对其形成有效竞争,但这并不符合商业规律,原因也很简单,一旦市场垄断地位真正形成,垄断平台的外部压力几近消失,平台将不再有更大的动力去改善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相对的,品牌商家获得不到更多的生意机会,消费者的选择权等各项权益也被剥夺,只能任平台宰割。
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毅律师告诉深读商业,无论是2021年对阿里巴巴开下的反垄断“天价罚单”,还是半年前京东诉阿里二选一的一审判决,都在相当程度上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也符合公众和行业对制止二选一行为的期待。彼时针对“二选一”一审判决,阿里巴巴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已获悉此消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半年后,阿里突然决定上诉,令市场和行业始料未及。被告一方在一审之后上诉,本是是业内较为通行的做法,但综合此案6年来的各种细节,阿里全面“翻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根据阿里巴巴2023年财报,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766.44亿。无论是此前的“天价罚单”,抑或10亿的判赔金额,乃至2017年至今“二选一”诉讼的律师代理费,对阿里全年的利润来说都只是“九牛一毛”。胜诉和败诉,对阿里而言并不会“伤筋动骨”。
但把视角放在阿里权柄的“代际更迭”,事情可能更有意思一些——此前面对182亿的天价罚单的配合,是逍遥子张勇在位时期的决策。如今蔡崇信新官上任,无论是组织架构还是商业决策,几乎将张勇时期的“政治遗产”进行了全盘否定。
如今连“二选一”案件也选择上诉,这也表明了以蔡崇信为代表的新一代阿里领导层,对过往内部的管理决策以及法律对阿里裁决的不满和不服。
02 “法”和“钱”的高手蔡崇信
阿里巴巴反悔选择上诉,一号位蔡崇信必然是最终的决策者。
蔡崇信出身于法律世家,自己也是法界精英。譬如蔡崇信的爷爷蔡六乘,曾是杜月笙的御用律师,负责处理蒋宋家族在上海滩的所有法律事务;其父蔡中,曾是第一位从耶鲁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台湾人。
蔡崇信是加拿大国籍,则具有耶鲁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和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资格。其从业的前几年,他在总部设于纽约的国际律师事务所——美国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担任税务组律师,之后担任纽约管理层收购公司Rosecliff, Inc.的首席法律顾问。也因此,蔡崇信可动用的国际司法资源,很少有人能与之比拟。
作为阿里巴巴“十八罗汉”之一,蔡崇信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为董事会成员,并担任首席财务官至2013年。接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之后,他已经拥有动用这家公司所有资源的权力。
虽然这种身份,并不会让阿里巴巴在二选一案件中“有所优待”,但一如前文所述,无论是时隔近半年的上诉,还是上诉期后可能长达近几年的重新审理,都为阿里巴巴争取了不短的时间窗口。
在上诉期间,无论是国际司法资源还是可动用的商业资源,蔡崇信将如何出手,都是本案不可忽视的变量。
03 6年“持久战”后,还要拖多久
公开资料显示,京东与阿里巴巴之间的“二选一”争议始于2013年。
彼时,京东公开指责商家被迫“二选一”;2015年起,京东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的这一行为。2017年,双方因此争议对簿公堂;再到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了阿里巴巴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确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
在此期间,中国电商行业也经历了从“野蛮生长”到“强监管”的转变。2020年底,针对“双11”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后对京东、天猫、唯品会分别罚款50万元;
2021年平台经济迎来“强监管”政策元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阿里巴巴集团罚款182.28亿元。
而到2024年的今日,中国电商江湖早已不是阿里一家的“后花园”——京东以自营为特色的品质电商,抖快为代表的直播电商,小红书为代表的社区电商,再如拼多多等下沉平台的后来居上,曾经阿里一家独大的格局,已然变成群雄并起的多方逐鹿。
京东诉阿里巴巴的一审判决,无论是作为国内反垄断的标志性判例,还是作为电商行业规范化的司法注脚,对行业规范发展和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保护,都具有相当直接的促进作用。
如今阿里巴巴选择上诉,从平台利益角度和商业竞争出发,固然无可厚非。但这也让二选一案的尘埃落定,变得更加遥遥无期。虽然从去年开始,宏观政策针对平台经济,已经从强监管变成鼓励发展,但就规范市场的角度而言,大方向并不会发生根本转变。
也因此,“二选一案”的时间周期越长,其司法意义和社会意义都会逐渐递减。“六年之后再六年”的司法马拉松,无论是对平台自身和行业发展,实际并无助益。越早结案,对于电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越有利,好处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