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在清远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车位并办理网签、备案,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购买人注意了!
清远购房补贴从5月起正式发放,即日起至2024年9月购房人可自行通过进行网上申报,经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申报名单无误后由属地财政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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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3年12月18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清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简称《通知》)的通知,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通知》发布之日起半年内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办理网签合同备案,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根据家庭群体情况——
《通知》还提到,清远实行阶段性购置车位补贴,《通知》发布之日起半年内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已办理首次登记的一手车位的家庭或个人,缴纳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给予最高1500元/个的消费补贴,但不高于应缴购车位契税额度。
此次发放的购房补贴正是《通知》里规定的发放对象,市民即日起可将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及备案页、契税完税凭证、家庭户口簿或出生证明、补贴对象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资料通过网上搜索访问粤财扶助平台,在“项目申报”处找到《2024年清远市新建商品住宅、车位购置补贴项目》,若符合条件可立即填写个人资料、申请表、上传申报证明材料等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最迟可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粤财扶助”平台上传申报材料。
《通知》指出,购房人在此次发放补贴期限购房内只办理网签未办理备案的,在实施日期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的,可按照符合的对应补贴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财政补贴。比如,在2024年5月15日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5月17日成功办理网签,那么只要他在2024年6月18日前完成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并取得完税证明,他依然可以在2024年9月30日前申请购房补贴。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购房补贴以交易次数为补贴依据,即符合补贴标准的购房人一次性购买多套房产,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假如一户符合三孩家庭标准的购房人,他在政策实施期内一次性购买了2套房子并完成相关手续,那2套房子都可以按 每套50元/平方米的标准申领补贴。也就是说,原则上光购房补贴一项就可以申领约2万元购房补贴。
提醒:
购房后如在2年内转卖,申请人需全额退回补贴
为了杜绝了炒房客的投机心态,尽力保障政策落实到刚需性、改善性购房者上。《通知》明确,申请人购房后,2年内如解除网签、撤销合同、转卖等情况的,需全额退回相应补贴。补贴对象应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除依法追回购房补贴外,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理,并将个人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触犯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何帆
编辑:肖阳
校对:张鍪
二审:田芳
三审:钟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