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示信息,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相关规定,日前,被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罚款322.8078万元。
据了解,2023年12月12日对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预售“新豪湾”14幢306房、13幢702房中,涉嫌以其他形式收取商品房预售款行为立案调查。
截至2023年12月6日,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的上述购房款3228078元仍未进入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该公司存在以其他形式收取商品房预售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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